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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县法院副院长姚晓红被撤职

1999-01-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杨荣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1月23日电(记者杨荣)山西省运城地委、行署日前在绛县召开公处流氓法官、恶棍院长姚晓红大会。运城地委委员、地纪检委书记刘合心代表地委宣布,开除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姚晓红的中国共产党党籍;建议绛县人大常委会撤销其法院副院长职务;建议地委组织部取消其干部资格;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绛县人大常委会已撤销其副院长职务,运城地委组织部已取消其干部资格,绛县人民检察院已对其实行刑事拘留。

姚晓红原是绛县人民法院的工人,后弄虚作假,转为国家正式干部,随后又被任命为绛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姚担任副院长后,滥用职权,两年非法拘禁群众数百人;胆大妄为,公开支持干警殴打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张上村的农民群众;胡作非为,肆意糟塌国家财产;明目张胆,顶风购买超标小汽车,并在组织调查时,出具伪证,负隅顽抗,被群众骂为“流氓法官,恶棍院长”。

姚的倒行逆施引起了运城地委、山西省委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富国数次批示,不管姚有多硬后台,也要一查到底,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运城地委、地纪检委为查清姚的问题,抽出精兵强将,数十次到绛县调查取证,终于掌握了姚的犯罪证据。姚晓红的犯罪事实及司法处理结果,本报将陆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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